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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10项举措改进博士后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27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448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强和改进全区博士后工作的通知》,从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各方职责、平台建设、激励奖惩、管理服务等方面推出10条新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高精尖人才引进难、培养难、留住难、用好难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将健全完善博士后管理服务运行体系与多元投入体系,健全博士后人才“引育用留”全过程闭环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博士后工作制度、运行体系和评估办法,以及“自治区统筹、市县区负责、行业部门协同、人才单位履责”的工作机制。实行全链条跟踪管理服务,建立博士后工作从申请到设立、资金拨付、计划实施、资金使用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博士后“两站一基地”量化动态评估机制和工作述职制度,采取自查自评、实地考察、交叉互检等方式,对博士后“两站一基地”进行量化评价与绩效定性评定。废除“终身制”,对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直接取消资格,对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两站”,书面报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取消设站资格。


为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作用,自治区通过合作共建、项目参与、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企业博士后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创造发明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扩大博士后“两站”基数、规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家与自治区级重点学科,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支持“六新六特六优+N”、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两站一基地”因地制宜灵活增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数量,以量的积累增长促进质的提升。


此外,自治区鼓励博士后科研创新,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办法,事业单位可对期满出站的博士后采取能力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首次聘用岗位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相应岗位最低等次;高校招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达到高校教师资格要求的,可按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证。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科技人才所需薪酬,据实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可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绩效工资可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博士后在站期间,计算工作年限。依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积极探索建立“宁夏博士后创新发展基金”;按相关规定报请设立“塞上江南千里马奖”与“塞上江南伯乐奖”。在资助周期内,被取消资格的“两站一基地”第二笔支持经费不予拨付或根据评估情况视情拨付。


内容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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