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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至2025年底
发布日期:2024-05-09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75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推出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至2025年底等一揽子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惠企利民,助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在稳岗位方面,通知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在提技能方面,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4年底,对参保缴费满1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明确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切实防范基金风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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