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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社拟出18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发布日期:2024-03-20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74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从强化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等五方面提出18条举措,进一步促进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25日。


《意见稿》提出,强化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支持民营企业培育高级技能人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强化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作用,高频次举办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强化民营企业引才服务支撑。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认定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职业技能评价渠道。


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稳岗用工上,支持稳岗扩岗,促进供需对接。一方面,通过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另一方面,提高就业服务可及性。通过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创新开展用工保障首席服务专员制度,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强化重点民营企业用工保障。


《意见稿》明确,要促进培育民营创业创新主体。推进打造能力培养、融资支持、载体支撑、服务保障一体化的创业孵化链条。构建多层次创业培训体系,强化创业能力培训。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创业融资支持。高质量推进“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专项孵化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孵化载体支撑。


《意见稿》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通过推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建议制度,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等,强化民营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通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服务。


《意见稿》还明确要推进社会保险惠企减负,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失业保险费率减按1%执行,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强化社会保险惠企力度。完善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和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分散化解民营企业工伤领域风险。实施社保智能经办三年行动方案,提升社保经办智能服务水平。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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