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
根据部署,陕西将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以劳务品牌培育工程为抓手,到“十四五”末,在全省成功培育10个以上全国知名劳务品牌,认定20个以上省级、40个以上市级、100个以上县级劳务品牌,基本实现“一县一品牌”,更好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
通知明确,陕西省将围绕就业容量大的领域培育创建高品质服务型、中高端技能型、文化和旅游类、民生保障型等特色劳务品牌,助推陕西劳务品牌提档升级;开展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支持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开设特色专业,广泛开展劳务品牌相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将新职业培训按规定及时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同时,陕西省将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确保每个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或专家工作室;打造一批具有一流水准、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劳务品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按照政策部署,陕西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大对劳务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区域内培育创建的带动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劳务品牌引领单位,经县级人社部门认定后,可给予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一次性奖补,奖补上限30万元;对培育创建劳务品牌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县(区),在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可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进行奖补,奖补上限30万元。
通知明确,要建立陕西省劳务品牌资源管理库,建立劳务品牌退出机制,实施劳务品牌动态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对不合格的,取消本级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内容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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