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当前位置 > 米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 媒体中心 > 政策信息 
福建省支持企业春节连续生产 给予稳就业奖补
发布日期:2023-01-12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307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七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保障企业春节期间用工需求,助力我省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通知明确,鼓励企业抢占先机稳定生产,对经当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稳定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同时,支持劳动者来闽在闽就业,给予岗位补贴。对首次来闽就业、省内新就业人员,在闽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鼓励各类用工主体共同招工引工,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至2023年4月30日。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至2023年3月。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至2023年5月。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实施限期为2022年12月31日的,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确保政策兑现。


内容来源:福建日报


1543473341119959.png

咨询电话
400-699-7800

咨询邮箱
news@blueseahr.cn

客服质量反馈邮箱
bs-qc@bluesea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