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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1-10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92

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为了持续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我省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将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


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各地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公务员招录中,指导招录机关设置一定数量面向残疾人招录的岗位,及时公布职位信息,采取设置无障碍通道、提供人力帮扶等赴考便利措施。对残疾人报考非人民警察的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得额外增设门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优先聘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将其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建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


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招聘活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向民营企业、行业商协会征集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优先推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为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鼓励开发远程网上就业岗位,帮助残疾人在电子商务、大数据标注等领域实现居家就业。加强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指导与扶持,通过一次性补助、提供场地、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推介等多种方式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


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措施,对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场地租赁费和水电费补贴。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方面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支持乡村旅游景区、农家乐、乡村民宿、非遗工坊等用工单位和旅游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引导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进入乡村旅游景区(点)建立工作室、手工工坊。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帮助脱贫残疾人就业创业。


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落实就业补贴、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残疾人大学生实现就业。鼓励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加强专业建设,提升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内容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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