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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补充工伤保险实现全省覆盖
发布日期:2024-11-01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61

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749.01万人、3388.75万人、950.31万人、708.29万人。


近年来,我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全力保障劳动者工伤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超龄就业人员大多为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包含了部分超龄农民工。为此,我省明确将不满65周岁没有领取职工养老保险的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促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目前基层快递网点参保率达90.52%。


工程建设项目一直是广大农民工重要的就业渠道,考虑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就业特点,我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权益,近年来项目参保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对于在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平台就业的广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我省正在做好基础调研、政策研究和省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需求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加强与基本工伤保险制度、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相衔接,让各类劳动者纳入相应的工伤保障范围。


2023年10月,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总工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补充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包括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就业人员,解决各类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缺位的问题。目前,我省16个市均已上线补充工伤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补充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6.09万人、参保企业9572家。


未来,我省将继续探索有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稳妥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覆盖范围。同时,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重点针对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内的就业群体,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为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工伤保障。


内容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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